近期,我校接到举报,有社会机构、个人假冒“中组部干部教育培训复旦大学基地”、或者宣称“是复旦大学批准同意开展教育培训的单位”之名,进行“干部教育培训”或“非学历培训”宣传和招生活动。为维护复旦大学的声誉,防止有教育培训需求的单位和个人继续上当受骗,特告知如下:
复旦大学审批的教育培训项目,必须符合以下情况:
1.承办教育培训项目的院系负责人对外签署教育培训合同,必须有复旦大学现任校长的授权书。
2.学校对教育培训项目实行“一项目一审批”,教育培训项目必须经学校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含项目编号)。
3.教育培训合同必须经复旦大学法务室审核(合同编号:“复法合培继字【20**】***号”),并加盖“复旦大学非学历教育合同专用章”。
4.复旦大学银行账号:中国农业银行上海翔殷支行033267—08017003441,
(复旦大学纳税人识别号:12100000425006117P)。
5.由学校主管部门向结业学员颁发“复旦大学结业证明”(加盖“复旦大学非学历教育结业证明专用章”)。
对社会机构、个人假冒的非法行为,复旦大学一律不予承认,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对因假冒而受损害的社会机构、个人,复旦大学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特此声明!
业务咨询电话:021—65643368 、65643876
法律事务电话:021—65642646
监督投诉电话:021—65642601、65644607
全国干部教育培训复旦大学基地办公室
复旦大学非学历教育管理办公室
复旦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