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对2015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材料进行审核,由复旦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对其中符合条件的180位本科毕业生申请人授予学士学位证书(授予名单参见附件)。
请上述获学士学位的毕业生接到通知后,于2016年3月18日(周五)8:30-16:30到四平路1931号(复旦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四平路院区)5号楼底楼大厅领取学士学位证书。领取学士学位证书的有关注意事项如下:
1、凭本人身份证、自考准考证(牡丹卡)领取学士学位证书。
2、若因故请人代领,需有正式的委托手续。代领人应带好已填妥的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以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委托书模板下载)
3、 为便于快速办理领取手续,前来领证时,请提供学位授予名单中自己姓名前的序号。
4、 如未及时收到书面领取证书通知,届时也可按本次公布的名单前来领取。
5、当天因故未能前来领取者,需于2016年3月21日后电话联系后再来领取,联系电话是65643878。
复旦大学自考办
2016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