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上海市成人高校招生章程核准备案表(复旦大学)

发布人:发布时间:2025-09-01动态浏览次数:18

附件1

2025年上海市成人高校招生章程核准备案表(正表)

2025年上海市成人高等学校全国统考招生章程

一、院校全称

复旦大学

二、就读校址

复旦大学邯郸校区:杨浦区邯郸路220

复旦大学江湾校区:杨浦区淞沪路2005

复旦大学枫林校区:徐汇区东安路130

三、层次

 本科  □ 专科

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名称

复旦大学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复旦大学的本科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成立校级层面的“复旦大学成人高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学校分管领导任组长,终身教育处、教务处、终身教育学院等部门有关负责人担任组员,重大问题由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监督管理机构为复旦大学纪委监督检查室。

七、招生专业及说明

汉语言文学、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心理学、药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护理学共8个专业,详见附表

八、学习形式

□ 脱产    非脱产

九、学制与年限

专升本,正常学制3年,学习年限为3-5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身心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的学习

十一、录取规则

1.录取工作在复旦大学成人高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指导下,全程接受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和复旦大学纪委监督检查室的监督,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施,实行网上录取;

2.在专业招生计划数内,按考生所填志愿先后顺序,依其考试成绩总分(含政策加分)从高分到低分实施录取;同一专业录取时,若考生成绩相同,依次优先录取实考分高者、相关科目分数高者。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依次为专业基础课、英语。

3.对达到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但未进入专业志愿、且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调剂录取;不愿调剂者按退档处理。

说明:为有效利用教学资源,对达到我校录取分数线少于30人的专业将不独立开班,学校将根据考生志愿填报及同类别其他专业计划情况进行调剂录取。

十二、学费标准

依据沪价行[2000]180号,英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护理学、药学、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6个专业学费   4800/学年。汉语言文学、心理学2个专业学费 3200/学年。

十三、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接受复旦大学纪委监督检查室的监督

举报电话:   65642601

十四、网址及联系电话

http://www.ccezs.fudan.edu.cn

电话:65642277

十五、其他须知

 

 


附表: 

2025年复旦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升本层次各招生专业一览表


专业名称

学制

()

学习

形式

学费

(/每年)

上课

校区

专业

科类

成人高考

考试科目

汉语言文学

3

业余

3200

1

文史类

政治、英语、大学语文

英语

3

业余

4800

1

国际经济与贸易

3

业余

4800

1

经管类

政治、英语、高等数学()

金融学

3

业余

4800

1

心理学

3

业余

3200

1

药学

3

业余

4800

2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3

业余

4800

1

理工类

政治、英语、高等数学()

护理学

3

业余

4800

2

医学类

政治、英语、医学基础

 

【备注】

上课校区地址:

1.杨浦区邯郸路220号(邯郸校区)或杨浦区淞沪路2005号(江湾校区);

2.徐汇区东安路130号(枫林校区)





附件2 

2025年上海市成人高校招生章程核准备案表(副表)

(成人高考)

院校填写

   

我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以及教育部和市教委有关规定制订本校的招生章程,所有内容均合法真实有效,我校将严格按照经核定备案的招生章程向社会公布,并承担教育部关于“学校法定代表人应对学校招生章程及有关宣传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规定的相关责任。   

        称(盖章):

院校法定代表人(签字):

招生办公室负责人(签字):

 日期: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相关处室意见

发展规划处:

财务处:

高等教育处:

学生处: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办公室意见:

 

注:

 




 


 

     

 

一、各高校按《2025年上海市成人高等学校招生章程》样张表格如实填写各项内容,已统一规范的文字表述不可任意修改。如有补充说明,可另用附件并在表中注明。

二、附件1中“二、就读校址”可根据校区及各教学点实际情况表述。如学生在读期间可能涉及更换校区等情况,需要在“十五、其他须知”中注明。

三、附件1中“七、招生专业及说明”应含专业名称、科类、学制与年限、专业方向、语种、收费标准、学习形式、招生范围、办学地点、专业加试要求等,可附表。

四、未经教育部批准,高等学校不得擅自规定男女生录取比例。

五、附件1中“十一、录取规则”中需说明作为录取依据的总分的组成规则、专业安排办法等内容。

六、附件1中“十二、收费标准”相关内容请注明批文号。

七、章程涉及文件政策内容须注明文件全称、文号等。

八、经核定的招生章程向社会公布,不得擅自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