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校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和‘下基层’服务期满后接受成人本科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发布时间:2020-08-31动态浏览次数:885


为贯彻落实沪教考院社考〔202024号《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和‘下基层’服务期满后接受成人本科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有关报名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方式

采取“计划单列、自愿报名、申请入学、审核录取”的办法。录取的新生于2021年春季入学,学习方式为业余,学费自理。


二、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3.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

4.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以及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人员。

5.本市常住户口、在本市工作的非本市常住户口人员。


三、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共分为网上提交报考信息、报考资格审核、网上缴费三个阶段。考生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时,如未通过人证对比审核,需至现场进行报名信息的复核。

1、网上提交报考信息

时间:94日至910日每天9:0022:00910日至20:00

考生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址:www.shmeea.edu.cn),按要求在网上输入基本信息,填报“意向志愿”和签署《上海市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专升本考生承诺书》等,并按要求上传所需报名材料。

上传材料要求(均须拍照或扫描后以电子版形式上传):

1)本人身份证;

2)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3)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如何申请:https://www.chsi.com.cn/xlcx/rhsq.jsp);

4)非本市常住户口的考生须提交在上海工作或居住的证明;

5)报考护理学、药学专业的考生必须提交本人工作证(可证明目前从事岗位)或单位工作证明;报考护理学的考生还须提交执业护士证书;

6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士兵退役证、“下基层”考核合格证书。

重要提示:网上报名期间咨询联系方式如下

咨询电话:6564227793-915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30

咨询邮箱:fdczb@fudan.edu.cn

如在网上报名期间遇到技术性问题,请联系技术支持QQ2679852713


2、网上报考资格审核

时间:94日至915

学校将网上审核考生递交的报名材料,如发现有报名资格不符或弄虚作假者及时纠正或取消其报名资格。

考生在此期间需实时关注资格审核情况,若审核不通过,按学校要求重新网上提交材料等待再次审核。


3、现场复核报名信息(仅限人证对比不通过的考生)

时间:912日至915日每天8:30-16:30

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阶段,若考生人证比对不通过,需至现场复核报名信息并接受资格审核。

复核地址:杨浦区四平路1931号(近国权路)

考生至现场进行报名信息复核必须遵守复旦大学的相关防疫要求,具体要求另行通知。网上报考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无需进行现场复核。


4、网上缴费安排

时间:918(星期五)920日(星期日)每天9:00-22:00

网上报名信息提交成功并通过审核的考生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址:www.shmeea.edu.cn) 进行报名费用缴纳,报名费14元。未按时缴费者,本次报名无效。


四、录取方式

1、我校对已确认考生的相关材料将进行阅档录取,按招生计划、考生报考志愿确定拟录取名单,并通过学校网站进行为期五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合格考生将予免试入学,我校向被录取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非本市常住户口新生报到时要提交在本市工作的单位证明并由录取院校核验通过,否则不予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并将被取消入学资格。如报名人数超出计划数的,我校将对考生进行必要的考核,经综合评价后择优录取。

2、考生个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提出入学申请。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手段取得免试招生资格的,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违规事实记入考生诚信考试电子档案,以供招生院校和用人单位查询。



复旦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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