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复旦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二〇一三年一月修订)》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10月)》的有关规定,复旦大学成人高等教育行政管理本科专业属管理类学科,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可授予管理学学士;复旦大学成人高等教育软件工程本科专业属工学类学科,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可授予工学学士。
据此,自2017年1月1日起,行政管理专业授予的学士学位为管理学学士,软件工程专业授予的学士学位为工学学士。自2013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已授予行政管理专业法学学士学位、软件工程专业理学学士学位者,根据本人意愿,可至继续教育学院申请换发学位证书,并办理相关网络登录更改。
特此说明。
复旦大学
继续教育学院
2017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