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专业由复旦大学主考,面向社会开考。
本专业为独立本科段学历层次。
专业基本要求:能系统掌握数据通信与计算机网络基本知识;掌握计算机网络应用和管理的基本技能:具有规划、设计一般应用部门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初步能力及较强的应用、维护和管理计算机网络的能力;具有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的能力。
关于调整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计算机网络”
专业(独立本科段)考试计划的通知
复旦大学:
遵照全国考委“关于修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计算机及应用专业(专科)等5个专业考试计划》的通知”(考委[2006]1号)的规定,经研究决定,本市高教自考“计算机网络”专业(独立本科段)自2008年1月1日起执行全国考委2006年颁布的新计划(下称“新计划”,见附件)并继续纳入全国统考。现就新、老考试计划的调整、过渡办法通知如下:
一、至2007年底前,参加高教自考“计算机网络”专业(独立本科段)考试的考生仍按原计划(下称“原计划”或“老计划”)报考和毕业。其中,考试课程不得少于14门(含实践性考核),毕业总学分不低于77学分。
二、自2008年上半年起,报考“计算机网络”专业(独立本科段)的考生(含此前曾报考本专业但无及格课程考籍者)必须全部按新计划(见附件表右列)报考。在2007年底前已取得“计算机网络”专业(独立本科段)至少一门课程及格的考生(下称“老考生”)若继续参加本专业考试,其尚未通过的原计划课程应分别按本专业新、老考试计划课程对应表中对应的“新计划”课程报考,已通过的原计划课程可对应顶替新计划课程且按被顶替的课程学分计(详见附件)。
三、自2008年起,各类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和理工科类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专业(独立本科段)。其他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独立本科段)时,须加考“计算机组成原理”(课程代码:2318,4学分)。此前已通过原设置的4门分类加考课程中任意一门(含)以上课程的,可不参加新设置的分类加考课程的考试。
四、自2008年上半年起,报考“计算机网络”专业(独立本科段)的所有考生全部按新计划(老考生含对应课程)毕业。其中,考试课程不得少于14门(含实践性考核),毕业总学分不低于74学分(详见附件)。
附件:“计算机网络”专业(独立本科段)新、老考试计划对应表
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
2006年11月7日
“计算机网络”专业(独立本科段)(停考) 新、老考试计划对应表
专业代码:B080709
序号 | 原 计 划 | 新 计 划 | ||||
代码 | 课 程 名 称 | 代码 | 课程名称 | 学分 | 备 注 | |
1 | 0004 | 毛泽东思想概论 | 3708 |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 2 | |
2 | 0005 |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 | 3709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 4 | |
3 | 0015 | 英语(二) | 0015 | 英语(二) | 14 | |
4 | 0023 | 高等数学(工本) | 0023 | 高等数学(工本) | 10 | |
5 | 2364 | 数据通信原理 | 4742 | 通信概论 | 5 | |
6 | 3137 | 计算机网络基本原理 | 4741 | 计算机网络原理 | 4 | |
7 | 2354 | 信号与系统 | 2331 | 数据结构 | 3 | |
2355 | 信号与系统(实践) | 4734 | 数据结构(实践) | 2 | ||
8 | 3139 | 数据库技术 | 4735 | 数据库系统原理 | 4 | |
3140 | 数据库技术(实践) | 4736 | 数据库系统原理(实践) | 2 | ||
9 | 2335 | 网络操作系统 | 2335 | 网络操作系统 | 5 | |
10 | 2379 | 计算机网络管理 | 2379 | 计算机网络管理 | 3 | |
11 | 3141 | 局域网技术与组网工程 | 4749 | 网络工程 | 4 | |
12 | 3142 | 互联网及其应用 | 3142 | 互联网及其应用 | 4 | |
3143 | 互联网及其应用(实践) | 3143 | 互联网及其应用(实践) | 1 | ||
13 | 2194 | 工程经济 | 4751 | 计算机网络安全 | 3 | |
14 | 0420 | 物理(工) | 4747 | Java语言程序设计(一) | 3 | |
0421 | 物理(工)(实践) | 4748 | Java语言程序设计(一)(实践) | 1 | ||
15 | 7088 | 网络程序设计 | ||||
16 | 毕业设计(论文) | 7999 | 毕业设计(论文) | 不计学分 | ||
总 学 分 | 74 |
说明:
1、序号1~15为新、老考试计划对应课程,自2008年起,此前已通过的表中左列原计划课程可对应顶替表中右列新计划课程并以被顶替的课程学分计。其中,此前已通过的序号15左列课程也可顶替序号14右列课程;此前已通过序号6左列理论课程考试的,即可对应顶替序号6右列新计划课程,此前已分别通过序号1~2左列理论课程考试的,可按《关于调整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公共政治课课程设置及相关免考规定的通知》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2、自2008年起,各类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和理工科类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专业(独立本科段)。其他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独立本科段)时,须加考“计算机组成原理”(课程代码:2318,4学分)课程。此前已通过原设置的“模拟电路与数字电路”(课程代码:2314,6学分)(不含实践)、“计算机原理”(课程代码:2384,4学分)、“微型计算机及其接口技术”(课程代码:2319,2学分)(不含实践)、“数据结构导论”(课程代码:2142,4学分)四门分类加考课程中任意一门课程的,可不参加新设置的分类加考课程的考试。
3、本科应考者在全部考试合格后,必须进行毕业设计(论文)。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由主考学校确定,也可结合应考者的工作实际自选,但必须经主考学校审批同意。主考学校可为考生指派指导教师。毕业设计(论文)完成后由主考学校组织评阅答辩。